花非花,雾非雾。此所写究竟为何物?
花非花(白居易)
花非花,雾非雾,夜半来,天明去。来如春梦几多时?去似朝云无觅处。
欲诉还休,欲罢不能。似花非花,似雾非雾,似梦非梦,似云非云。此诗只见喻体不知喻本,就像一个耐人寻思的谜。平添了一份“朦胧”之美。往事虽如烟尘,但也并非无迹可寻。
“最是人间留不住,朱颜辞镜花辞树”年少时的邻家女孩儿,便是他此生无法割舍的情宿。
一、缘由天定:少年十九女子及笄。
十一岁时,为避战乱,白居易跟随母亲举家迁往符离县。正是在符离,白居易遇上了让他魂牵梦绕、刻骨铭心的初恋湘灵。
“娉婷十五胜天仙,白日桓娥旱地莲。何处闲教鹦鹉语?碧纱窗下绣床前。”
谦谦君子,窈窕淑女,天造地设,情投意合。
二、造化弄人:父母之命,门第之别。
少年出身官宦,女子出身寒微,门第悬殊,定无正果。
也正因此,当白居易向母亲倾述自己对湘灵的爱慕之时,母亲绝然,坚决反对两人来往。
此后两人只能偷偷相约。连短暂的相聚都静寂无言,生怕惊扰他人。
“不得哭,潜别离。不得语,暗相思。两心之外无人知。深笼夜锁独栖鸟,利剑春断连理枝,河水虽浊有清日,乌头虽黑有白时。惟有潜离与暗别,彼此甘心无后期。”
三、藕断丝连:天各一方,情愫绵绵。
贞元七年,白居易弱冠,其父改任襄州别驾。随父入襄,后按父亲的要求至长安游学。
无论身处何方,心向往之。
期间他为湘灵写下了《邻女》《寄湘灵》《感镜》《感秋寄远》《夜雨》等大量情诗。在长安盘桓一段时间后,他不顾父母阻挠,匆忙赶回符离与湘灵相会。
四、久别重逢:词中有誓两心知
贞元十年,其父卒于襄阳。白居易返回符离,为父守丧四年。久别重逢,日久天长两人情感日趋浓烈,立下誓言,不负少年之约。
《长相思》:“人言人有愿,愿至天必成。愿作远方兽,步步比肩行。愿作深山木,枝枝连理生。”
五、快意人生,别恨离愁:多情自古伤离别,此恨绵绵无绝期
贞元十六年,白居易进士及第(时年二十九岁)“久旱逢甘露,他乡遇故知。洞房花烛夜,金榜题名时。”
“金榜题名”春风得意。白居易正式提出娶湘灵为妻。其母断然拒绝。白居易外出为官。
贞元二十年春,白居易按母吩咐,全家迁往外地。是年,男子三十有三,女子二十有九。
离别之时,湘灵连夜为白居易赶制了一双“锦表绣里”的绣花鞋,千针万线寄托着丝丝情意,述说着阵阵哀思。
“春蚕到死丝方尽,蜡炬成灰泪始干”
白居易含泪为湘灵写下《生离别》:“生离别,生离别,忧从中来无断绝。忧极心劳血气衰,年未三十生白发!”
即至而立就已满头白发。
六、君已婚,妾未嫁。此一面便是永别。
痴情初恋,迟迟未娶。几近不惑在其母以死相逼之下,被迫娶妻。
元和八年白居易回到符离,准备迁出外祖母和小弟的灵柩。
此时白居易四十二岁,湘灵三十八岁,她依然坚守承诺,独身未嫁。白居易满怀愧疚,写下一首《逢旧》:“我梳白发添新恨,君扫青蛾减旧容。应被别人怪惆怅,少年离别老相逢。”
元和十年,宰相武元衡遇刺身亡,白居易上表朝廷,主张严缉凶手,得罪权贵。白居易被指责:其母赏花坠井离世,他却暗喜,写有“赏花”及“新井”诗,有辱礼教。
甚至有人说,白居易因为其母反对他和湘灵的婚事,从此怀恨在心,而弑母。
经查实,其母因疯病发作,坠井而亡。
虽证清白,但影响恶劣,谪居江州司马。
五十有三,白居易卸任杭州刺史,在沿汴河乘舟返京途中,他特意在宿州埇桥码头下船,绕道符离。
而此时早已物是人非,魂牵梦绕的初恋情人不见踪影。这段长达三十五年之久的苦恋终于走到了终点。
“汴水流,泗水流,流到瓜洲古渡头,吴山点点愁。思悠悠,恨悠悠,恨到归时方始休,月明人倚楼。”
“花非花”有对恋人的怀念、对人生的感悟,夹杂着那么一丝遗憾,一点不甘。